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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问答
     
    作者:黄陂区人民医院  日期:2017/1/12 16:06:22  点击:18975 次
        1、前期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如何?
        答:今年初,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我市在18家公立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各试点医院运行总体平稳,与改革前(2015年)同期相比,服务量、服务能力、运行效率逐步提高,收入结构渐趋合理,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有所减轻,正在朝着“强医惠民”的预期目标推进,为在全市推开奠定了基础。
        2、改革的范围包括哪些医院?
        答:我市目前已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武政规〔2016〕31号),结合前期改革试点情况,今年年底全面推开市属、区属共36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还要按照省医改领导小组的指示,积极协调在汉省属医院明年年初启动综合改革,推动在汉国家卫计委委属委管医院和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实施综合改革。
        3、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医院收入结构趋于合理,药品收入占医院医药总收入的比例下降。二是改革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办法,使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明显下降,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三是医保基金支付方式进一步完善,医院的收益得到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可控。四是建立与绩效挂钩的薪酬制度,医务人员的收入和工作积极性得到提高。五是群众就医负担要有所下降,在医改中得到实惠。
        4、改革的重点是什么?
        答:根据改革的主要目标,此次改革重点会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调整医院收入结构。市物价部门根据今年改革试点情况,对医疗服务价格在试点调整基础上,进行了再次调整。今后还可能根据改革运行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同时,我们会调整医保系统,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增部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以不增加群众就医负担为原则。二是改进药品和耗材的采购方式。通过网上公开招标,推行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两票制”,降低采购成本,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三是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向一线医务人员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四是积极推进分级诊疗。通过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到基层、组建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提升基层信息化水平等方式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的提升,探索慢性病的“医院-社区”一体化管理模式。五是要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医疗是重大的民生事业,同时,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也是政府的责任。医院是改革的主体,改革期间由于价格调整、取消药品加成等因素形成的医院补偿缺口,各级政府要予以解决,要确保改革的可持续性。
        5、为什么要进行公立医院价格改革?
        答:我市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是2006年制定的。十年来,随着医疗技术发展,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成本不断增加,诊疗、护理、手术等价格偏低,严重背离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另一方面,由于生产技术的进步,原材料价格下降,检验和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偏高。项目比价不合理,导致医疗机构通过检查检验、药品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等弥补医疗服务亏损,医疗服务行为逐步扭曲。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医疗服务价格综合改革逐步加以解决。
    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实质是补偿机制的改革,其目的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有效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试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收入差额,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总体上能够补偿医院药品加成差额的80%左右,不足部分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解决。同时,此次改革将积极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加强基础医疗的保障作用,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使其主动控费,患者负担总体不会增加。
        6、医疗服务价格如何调整?
        答:此次价格调整以“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为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确保实现“财政保障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医院收入不降低”四个平衡。
        改革将对现行4197项医疗服务项目中的2623项进行调整,通过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精准结构性调整,将药品加成收入的80%平移到医疗服务项目,通过医护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获得合理的补偿。一是药品价格会下降15%。参改医院中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即医院药品进货价格等于对病人收费价格。二是大型检查项目价格会下降10-15%,实验室检验项目下降8%。包括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彩色多普勒超声 检查(彩超)等在内的832项大型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将会下调。三是医护人员技术性劳务服务项目价格会上升。1791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费、护理、手术等医疗服务价格将会适当提升。此外,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床位费影响整体补偿水平的专科检查治疗项目,和涉及特殊群体的治疗项目如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项目价格暂不调整。调整后患者就医费用将略有降低,财政适当补偿后医院收入可基本持平。
        7、改革后药品价格会下降多少?
        答:所有参加改革的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前,城市公立医院销售药品的差价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价不超过15%的加价率。改革后,医院药品按实际购入价销售。以三级医院为例,以下是五种常见药品改革前后价格对比:
        8、改革后大型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会下降多少?
        答:大型检查项目中,此次改革将降低9项磁共振扫描(MRI)、6项X线计 算机体层(CT)扫描和37项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彩超)的项目价格。例如某患者做脑部磁共振增强扫描(脑部MRI增强),与原来相比,价格下降了82元,降价幅度达15%。此外,还将降低780项检验项目价格,总调减幅度为8%。以三级医院为例,以下是四种常见大型检查和一项检验项目改革前后价格对比:
        9、哪些项目价格会上涨?
        答:改革会适当提高专家诊查费、注射、护理等综合服务类、各类手术等临床诊疗类、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项目价格,此项调整仅针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因调整前的价格为2006年制定,水平较低,故调整幅度看起来较大,但与国内同类城市对比,我市调整后的价格仍处于较低水平。为了保障基本医疗,鼓励市民合理就医,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的价格亦保持不变。仍以三级医院为例,以下是五项医疗技术性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前后的对比:
        10、价格调整对老百姓有何影响?
        答:此次改革主要是对原先比价不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精准结构性调整,因此调整前后医疗费用总体基本持平,个体就医费用依据情况不同价格有升有降。其中住院病人和门诊普诊病人医疗费用略有下降,门诊普诊的患者比专家门诊的患者费用下降更多;因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手术费用上升,行心脏介入、腰椎间盘突出、剖宫产术、白内障手术的患者费用会略有上升;门诊重症病人如高血压、恶性肿瘤、糖尿病、支架植入术后、肾透析的患者就医费用将明显下降。
        11、改革后到三级医院门诊的看病费用有何变化?
        答:改革后到三级医院就诊的医疗费用根据个体情况不同会有所不同,具体有以下几种:
        1)到门诊开药或输液治疗的患者费用会下降
    因普通门诊诊查费未调整,到普通门诊就诊的患者就医费用比专家门诊下降更多。例如因支气管哮喘到门诊就诊的患者,其改革前后到普通门诊和专家门诊就诊的价格区别如下表:
        2)到门诊单纯做检查的患者费用将会明显下降
    例如急诊中因腹痛就诊的患者,改革前其费用:急诊挂号诊查费5.5元,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腹部)检查费100元。改革后费用:急诊挂号诊查费5.5元,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腹部)检查费90元(调减10%),比改革前费用减少了10元。
        3)到门诊单纯做理疗的患者费用将会增加
    例如一位因腰椎间盘突出到医院做理疗的患者,未开药品,未行输液和检查,仅行3次治疗的患者,其费用变化如下表:
        改革后比原费用增加的60元,主要源于腰椎间盘突出推拿治疗这一项目价格的上涨。因这一项目体现了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我市按照国务院文件“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的精神对其价格进行了合理提升。
        12、此次改革将采取哪些措施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答:近年来,医药费用增长情况和增长结构存在一定的不合理因素。表现在部分城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总量增幅较快,药品收入占比较大、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医用耗材的收入占比增加较快、不合理就医等导致的医疗服务总量增加较快等。
    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是本次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我市相关部门将采取以下几个措施来保障人均费用水平的相对稳定 。一是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内部管控。卫生行政部门将通过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百元医疗收入药品、耗材占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比例”等措施遏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推行医院之间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有效控制检验检查费用。二是改革药品和耗材的采购方式。改进药品和耗材的采购方式,通过网上招标,带量采购,竞价谈判,“两票制”,挤出药价、耗材虚高的“水分”,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从2015年我市开始实施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以来,全医用耗材品种平均降幅达5.14%。第一批招标产品招标涉及起搏器和电生理类的两类品种平均降幅为19.35%,最高降幅为73.76%。三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分级诊疗体系。加快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模式,引导患者合理就医,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项配套政策的出台,医药费用增长将更趋稳定合理。到2017年底,实现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年度增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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